为解决抚州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不足及分布不合理的状况,经多方协调,现已在西津大道建设一座占地35亩,总容量为三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消纳场。该消纳场的启用,填补了市区城西无消纳场的空白。
建筑垃圾是指人们在从事拆迁、建设、装修、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、废旧混凝土、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。一般来说,建筑垃圾分为建筑余土和装修垃圾。近年来,我市城市化发展步伐加快,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。
据初步统计,市规划区内每年因工程建设、房屋拆迁、家庭及门店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达300万立方米之多。此前,部分市民为省钱图方便,随处倾倒建筑垃圾,不仅影响市容市貌,还污染环境。
目前,市区只有一处固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(占地50亩,消纳容量13万余立方米),位于市区南门路和汝水大道交会处,经过几年的消纳,目前已接近饱和状态。 此次西津大道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启用,填补了市区城西无消纳场的空白,使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布点趋向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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